第六卦
1. 相學之象。憂傷爭執背道而馳,訟不可成,化民呈洋。
2.離宮遊魂卦。
訟有孚,窒,傷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。上卦代表對方或事象,「乾」有天,高上霸氣之象;下卦代表自己,「坎」有水,低落受委屈之象,而且自己是一陽陷於二陰之間,總覺得自己,心情鬱卒,有苦難言,無法交流而致訟。但爭吵訴訟不一定有效,應知警傷,由於對方較為霸氣蠻橫,因而凡事只求平反,澄清適可而止,勿過於堅持,非爭到底分出勝負不可,只會不利於自己。就算有爭端之實情,但情勢不利於問卦者,不應力爭到底,以免如人身過河,隨時有減頂危險。凡以智慧處理爭端,必可化戻呈祥,凡事時機不對不宜行動,因此,自己更不輕易聽信他人承諾,只能請教長輩或高人的意見。
事態發展
事情比自己想像中還複雜,早早抽身為妙。

